作者: 时间:2026-07-01 点击数:
经资格审查、学院考核,拟聘李香为我院兼职辅导员。现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7月1日—7月3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院联系。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67863392。联系邮箱:fayi_song@ccnu.edu.cn。拟录用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一个月。
拟录人员简介:
李香,女,中共党员,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