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学生精神风貌,表彰先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校先进集体

校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已在上半年评选,不在本次评比范围)

(二)校先进个人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校学习积极分子、校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

2.坚持标准公开。学院须有比较完善的《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细则》,新修订的评选细则一般应至少于评选前半年在学生中公示并征求意见。

3.严格评选程序。先进个人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专业)综合、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按照自主申报、年级(专业)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

4.坚持结果公开。评选结果要向全体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凡评选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经审查核实,视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三、申报与报送

(一)网上申报

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申报均进行网上申报,不再进行纸质报送。申报网址为:one.ccnu.edu.cn,登陆后请进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评优评先相关栏目进行申报,系统评选通道将于9月17日 8:00正式开通,9月28日17 :00关闭。

(二)审批与报送

各学院于 10月12日前完成对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候选学生同样需要在网上申报),以及对先进集体、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和网上审批工作。

(三)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要求

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从本学年评选的校三好学生中产生:校三好学生标兵项目实行差额评选,每学院限报2名,学工部将组织评委评审投票最终确定名单,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名;校优秀学生干部项目实行等额评选,1000人(大二至大四三个年级人数)以下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学院限报3名,原则上评选名额不超过50名。  

四、说明

1.本次评选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开展评选。素质学分相关要求参照《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课程管理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2.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额一览表》(附件1)中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若有问题请咨询学工部网络思教办(行政楼134办公室),电话67868028。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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