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
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9]166号)》的通知要求,根据物理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
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按学科成立“申请—考核”小组,审定组成人员名单;
4、审定学科“申请—考核”小组提出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
5、处理“申请—考核”过程中考生提出的各类质疑与投诉,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三、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http://gs.ccnu.edu.cn/info/1075/6493.htm。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s.ccnu.edu.cn/info/1075/6502.htm
注:申请人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以上申请材料请邮寄到: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秘书葛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9,电话027-67867013,请发顺丰或EMS。同时请将全部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以压缩文件“申报专业_报考导师姓名_考生姓名”命名,发送到gj@mail.ccnu.edu.cn邮箱。邮件请注明“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材料。
截止日期:2021年1月5日
2、资格审查
学院分专业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审核结果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复试人数和录取名额之比不高于3:1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
资格审查评分细则如下: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占10%;博士论文研究计划书占20%;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占40%;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占30%。
3、综合考核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物理学综合,内容涵盖高等量子力学、固体物理、数学物理方法、天体物理学(相关参考书目详见下表)。考生可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做相关试题。
高等量子力学 |
曾谨言《量子力学》第一、二卷 |
固体物理 |
方俊鑫、陆栋《固体物理学》上册 |
天体物理学 |
Dan Maoz《Astrophysics in a Nutshell》恒星部分,世界图书出版社 |
数学物理方法 |
汪德新《数学物理方法(第4版)》,科学出版社,2016年 |
(二)面试
按二级学科分专业进行,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五项:
① 思想政治素质。考查申请人在政治、道德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思想表现,并注重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精神、学术品德。
② 专业基础。考查申请人的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及知识运用能力等。
③ 科研能力。申请人需针对学科前沿研究现状、自身已有的研究工作以及未来研究设想进行20分钟的口头汇报(需事先准备好PPT等辅助材料)。主要考查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研究兴趣和学术视野以及发展潜质等。
④ 综合素质。评估申请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是否具备持续开展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⑤ 外语水平。
(三)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由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各分项所占比例分别为:专业基础40%(其中笔试成绩占50%),科研能力40%,综合素质10%,外语水平10%。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择优录取
同一招生专业内,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顺次进行拟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均不合格,可由相同或相近方向其他导师名下申请人递补。
5、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1年1月5日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8日前 |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
2021年3月15日前 |
综合考核 |
2021年3月30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材料 |
2021年3月30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以研究生院公布时间为准 |
五、监督机制
(一)监督机构
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曹阳,组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二)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各二级学科的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申诉受理,申述电话027-67863392,邮箱caoyang@mail.ccnu.edu.cn。
已报名并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请“实名制”加入2021博士报名QQ群:895271234。申请验证请留言:博士报名+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