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8-10-08 点击数: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素质拓展学分制度,规范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建设与运行,提升学生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是我校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互为补充。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旨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素养和人文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忠诚感与责任心,提升学习、实践与创新能力,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能力,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

第二章 课程设置

第三条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的设置应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学校校园文化特点和思想教育资源状况,遵循必要、科学、可行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分为“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军事课”、“思想素质拓展”五大类,分必修和选修课程。

第五条素质拓展课程教学采取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课内学时以教师授课为主,课外学时以学生在线网络学习、课外实践为主,具体设置参见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

第三章 开课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所有学生素质拓展课程须进入《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才能开课,未列入者不得开课。

第七条校内有关单位教师和其他人员(含外聘教师)承担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教学须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新建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经批准列入《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后方可开课。

第八条教师申请开设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主讲教师资格;(2)提交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简介;(3)提交明确、可行的教学计划和讲授内容提纲;(4)申请开设的课程名称和讲授内容符合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的要求和目标。

第四章 课程变动

第九条已经列入《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的课程,任课教师未经申报审批程序不得无故停止开课;凡无故停止开课的,参照学校有关教学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因任课教师工作变动或身体原因等不能继续开课的,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停止开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暂时停止开设该课程,并从《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中取消该课程。

第十一条每门课程结束时,组织学生进行测评。满意度低于90%的课程应认真进行整改;满意度低于80%的课程应暂时停止课程开设或更换任课教师。

第十二条 学生选课人数达不到开课人数的40%,可暂时停止课程开设;连续两次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课的课程,可从《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中取消。

第五章 学生选课

第十三条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总数不作限定,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8个必修和4个选修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累计12个学分为合格,方可毕业;学校根据学生所修素质拓展学分情况评定优秀等级。

第十四条 学生必须在各学年度修满相应素质拓展课程学分。具体要求如下:大一学年至少修满4.5个必修学分(新生入学教育1个学分、军事课1个学分,形势与政策0.5个学分、心理健康教育2个学分);大二、大三、大四每学年至少修满0.5个形势与政策必修学分;大三学年(含大三)之前修满2个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必修学分。

第十五条 素质拓展课程以每月中旬公布的课程安排进行选课。其中,必修课原则上以年级、专业为单位,适当允许同一年级跨专业选读;选修课则鼓励跨专业跨年级小班上课。

第六章 课程考核

第十六条素质拓展课程结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两部分各按一定比例加权生成。学生平时成绩由作业(含未独立设课的实验、实习、调查等)、课程讨论、质疑答问、平时测验等组成。学生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成绩各占比例一般为60%和40%。课程结业考试形式有网络在线考试、开卷或闭卷课堂笔试等。选修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自行安排,必修课程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

第十七条 学生毕业时,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归入学生档案。

第七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八条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开课程及课程变动的审核;(2)负责《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的编制、调整和公布;(3)安排落实课程开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4)负责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及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十九条 学生素质拓展课程设专门的课程管理网络系统,包含学生选课系统、教师课程管理系统、课程发布平台、师生信息查询系统等相关专栏。

第八章 支持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对列入《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内的课程设立专项建设经费,并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研究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学校鼓励校内专业教师积极承担素质拓展课程教学任务,其课时可与专业课教学工作量同等计算。

学校鼓励包括辅导员在内的党政干部积极承担素质拓展课程教学任务,其中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党政干部教学工作量纳入聘期考核、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

所有素质拓展课程按照实际发生的课内课时核定和发放课酬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目录(2014年版)

课程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课内

学时

课外

学时

开课

学期

备注

形势

政策

必修课

1001

形势与政策课1

32

24

8

0.5

1-2

于1-8个学期完成2个必修学分128学时的学习。

1002

形势与政策课2

32

12

20

0.5

3-4

1003

形势与政策课3

32

12

20

0.5

5-6

1004

形势与政策课4

32

6

26

0.5

7-8

选修课

1005

理论热点面对面1

9

3

6

1

1-8

1006

理论热点面对面2

9

3

6

1

1-8

心理

健康

教育

必修课

200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

17

12

5

1

1

于大一学年完成2个必修学32学时的学习。

200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

15

12

3

1

2

选修课

2003

爱情心理学

6

4

2

1

1-8

2004

幸福心理学

6

4

2

1

1-8

2005

积极心理学

6

4

2

1

1-8

2006

人际沟通训练团体

6

4

2

1

1-8

2007

压力管理训练团体

6

4

2

1

1-8

2008

自信训练团体

6

4

2

1

1-8

2009

情绪管理训练团体

6

4

2

1

1-8

2010

心理电影赏析

6

4

2

1

1-8

2011

心灵成长工作坊

12

3

9

2

1-8

军事课

必修课

3001

军事理论

36

24

12

1

1

于军训期间完成1个必修学分36学时学习。

选修课

3003

国防教育专题1

3

3


1

1-8

3004

国防教育专题2

3

3


1

1-8

职业

发展

就业

指导

必修课

4001

大学生自我营销(非师范)

36

34

2

2

1-4

师范生、非师范生于1-6学期各完成2个必修学分36学时的学习。

4002

师范生生涯发展

18

16

2

1

1-2

4003

师范生求职策略与技巧

18

16

2

1

5-6

选修课

4004

非师范生求职策略与技巧

18

16

2

1

5-6

4005

大学生创业教育

8

8


2

1-4

4006

大学生创业实践




1-2

1-7

思想

素质

拓展

必修课

5001

新生入校教育

2


2

1

1

进校前网上学习

选修课

5002

新生适应性教育

2

2


1

1

大学四年必须修满4个选修学分方可毕业。

5003

大学生爱心教育

8

4

4

2

1-2

5004

大学生基础文明素养教育

6

4

3

2

1-4

5005

大学生学业指导与服务

2

2


1

1-4

5006

模拟法庭

8

4

4

1

1-4

5007

少数民族文化风情

6

4

2

1

1-4

5008

楚文化与汉剧研究

8

4

4

1

1-4

5009

世界语课堂

10

6

4

2

1-4

5010

信息素养理论与实践

8

6

2

2

1-4

5011

公文写作技巧

6

4

2

1

1-8

5012

新闻写作技巧

6

4

2

1

1-8

5013

社交与礼仪

6

4

2

1

1-8

5014

群体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8

6

2

1

1-8

5015

优质女生成长课程

6

4

2

1

1-8

5016

时间管理艺术

6

4

2

1

1-8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电话:027-67867939 邮编:430079